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在哪能查到?
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在哪能查到?
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方法:直接查被查对象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即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19条有明确规定: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证作废了还能用吗?
会计证以前叫做年审,两年不参加年审,会计证就作废了。现在是每年需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以补,但如果超过五年没有继续教育,会计证就作废了。
2017年11月5日起国家已经取消了会计证的考试。需要考会计证的人员,可以考取初级会计职称,现初级会计证已成为会计行业门槛证书,报考人员只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年检吗?会计从业资格证需?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每年继续教育,原来跟身份证一样,过几年需要换证,至于你说的年检是没有的。
后来取消了这个证书,只要你去当地财政局会计科登记,进行信息采集就可以了。
会计从业资格证作废了还能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没有作废的,仍然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停止了。也就是说,现在不需要职业资格证书,就能从事财务工作。但是只要从事财务工作,每年就要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没有作废的,如果你还从事财务专业,你还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资格证2010年的还能用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2010年的还能用。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7年11月4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修改会计法 ,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至此,取消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会计从业资格证合法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合法的。从事会计工作必须要有会计证。因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3、4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七)总账;
(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十)其他会计工作。
2015年考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还能用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的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证书,并进行规定的执业登记,才可以从事执业活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因此,如果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2015年以前获得的,那么当前可能已经过期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考试中心或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更加详细的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证过期了还能考初级会计职称吗?
是的,只需要满足相应报考条件。现今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初级会计资格考试,都是一项进入会计行业的入门级别考试,他们两者的意义是一样的。所以说现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只有初级会计资格证。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就能当会计吗?
有了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可以当会计的,在2017年会计法改革后,会计的从业资格从需要会计资格证改为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会计从业资格证都考哪几科?会计从业资格证都?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是: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成绩同时合格(60分),视为通过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通常称为理论考。理论考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